电芯(Cell):20℃放电容量、-20℃放电容量、20℃高倍率放电容量、荷电保持及恢复能力、长期贮存后容量恢复、循环寿命、命名及标示。
电池(Battery):20℃放电容量、-20℃放电容量、20℃高倍率放电容量、荷电保持及恢复能力、长期贮存后容量恢复、循环寿命、内阻、静电、命名及标示。
由于IEC 61960标准对电池(电芯)基本电性能测试中,各测试项目与其它类似标准相比,无特别严格之处。其主要特点是个别测试项目测试周期较长,如第7.5章节的循环寿命测试(0.2C小电流放电,电芯循环400周,电池循环300周)和第7.4章节的长期贮存后容量恢复测试(需贮存90天)。但标准中也有明确提出:可分阶段对所测试电池(电芯)进行认可,即在7.5章节完成20%的循环(容量满足标准要求)其它项目(除7.4和7.5章节外)合格的基础上,可以进行阶段性认可, 其电池(电芯)为“有条件认可类型”。待7.5和7.4章节测试完成后,再根据测试结果进行完全的认可。
对此标准中容易引起疏忽的是电池的命名方法和标示方式,IEC61960标准对命名和标示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建议在进行此标准测试前,务必了解清楚这些容易被忽视的项目,避免由于微小失误而影响测试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