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电数码 > 市场动态 > 详情

倪光南院士评新18号文

发布时间:2020-06-08 发布时间:
|

    开启中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新的“黄金十年”

    新年伊始,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这也就是业界盼望已久的“新18号文”。如果说,2000年的“18号文”造就了中国软件业的“黄金十年”,那么,今年的“新18号文”必将开启中国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新的“黄金十年”。一度因“18号文”到期而笼罩在这两个产业上空的阴云被一扫而空,现在,它们的前景一片光明。

    “新18号文”基本上是“18号文”的延续,并在多处作了改进。特别是:作为“18号文”核心的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将继续实施,并顺应软件服务化的大趋势,顾及了对信息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对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优惠将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及采取专项措施予以妥善解决;在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等方面,国家将加大支持力度;强调了加快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等等。可以预期,“新18号文”将收到比“18号文”更大的效果。

    应当指出,与其说这两个文件是为中国这两个产业提供优惠政策,不如说是为它们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例如,如不对这两个产业实施税收优惠,即使外国跨国公司的同行处在中国目前的增值税制下也将难有利润,难以为继,更何况是相对弱小的中国企业了。

    还应指出,虽然“新18号文件”确立了这两个产业的基本产业政策,但仍需其他政策措施的配合,才能营造出一个优良的产业环境。特别是在市场、采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新18号文”甚至还不如“18号文”,前者并未像后者那样,明确要求在涉及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时,或在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重点应用系统中,实行国产优先的原则并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

    当然,在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方面,现有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含有密码技术的信息产品采购办法等等法规也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至于政府采购,只要中国还没有签署WTO政府采购协议,中国的政府采购市场是不需要对外开放的。所以,优先采购国产软件的要求依然有效。采购国产软件并不排除外资公司,中国的政府采购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和中资企业在中国生产的产品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因此关键是如何界定国产软件。早在2004年底有关部门已拟定:国产软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终形成,且在国内的开发成本不低于总开发成本的50%的软件,可惜后来并未实施,致使国产软件的界定至今仍无据可依。这样,政府采购国产软件的要求也形同虚设,这是今后需要予以注意并着力改进的,否则,中国发展软件业最重要的优势之一,即巨大的内需市场将不能充分发挥其支持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热烈欢迎“新18号文”的发布,希望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措施,切实加以贯彻,也希望中国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抓住机遇,在新的“黄金十年”里争取更大的发展。


『本文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热门文章 更多
英特尔[芯"战役:14纳米制作工艺成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