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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路有多远

发布时间:2020-06-10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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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国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完善技术创新的资本导入机制

    政府应重点推动解决企业技术创新初期的融资需要,即所谓的早期投资、天使投资,也叫“创业金融”(在美国区别于“华尔街金融”)。目前,风险投资公司多倾向于投资成熟期的项目,往往会为一个Pre-IPO(上市前)的项目投资打得头破血流,而早期的技术创新项目却鲜有人问津。我国已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规模太小,机制亦有待创新。建议专门设立国家技术创新早期引导基金,鼓励和引导更多市场资金投入早期技术创新型企业。具体运作模式可以是:政府以投资业绩为依据,在全国范围内优选若干家风险投资公司及其他技术创新投资者,以总投资额的较小比例(如 10%),对它们投资的早期技术创新型企业“无条件跟投”,跟投资金所占股份不纳入国有股权管理,待被投资企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即可合理增值先行退出,但一旦发生投资损失可先由政府跟投资金承担。早期投资风险大,但如果政府基金先于承担风险,将有效激励投资者对早期技术创新企业的投资。以政府设立500亿元的“引导基金”为例,理论上完成一轮投资即可引导4500亿元的市场资金投入到早期技术创新企业。以平均每个早期项目300万—500万元计,可使数以十万计的早期技术创新企业获得急需的发展资金,这中间就有可能产生中国的“微软”和“Google”。同时还可解决数以百万计的劳动者就业问题。

    此外,还应综合运用税收政策、政府采购等多种手段,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技术创新中来。在税收政策方面, 可考虑对投资于技术创新企业的风险投资收益给予优惠;同时,建议适时建立技术创新准备金制度,准许企业按照销售或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技术创新准备金, 税前扣除,但技术创新准备金在提取后的3年内必须陆续投入企业的研发项目,否则,予以征税,这一制度如能实施,将有效促进企业内部技术创新投资。在政府采购方面,我国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还明显不足。以美国为参照,1955年至1963年期间,硅谷半导体产业35%到40%的营业额来自于政府采购。 2005年度美国联邦机构在采购上支出3140亿美元,本国产品占到89%。我国《政府采购法》虽在第十条规定“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是对"国货"定义不明,外国供应商几乎垄断了电梯、办公设备、轿车和IT产品等。建议通过采用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示范项目等方式,大力推动政府采购我国自主创新产品。

    (二)完善适应技术创新要求的市场环境

    一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技术创新形成的价值主要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存在(知识产权现在已经占到美国大企业资产的70%以上)。保护知识产权必须依赖强有力的法律体系,虽然我国已有《知识产权法》,但是关键问题在于执法力度不够,维权成本太高,不少地方还存在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之难还在于传统文化中某些不适合创新的因素的影响。在一种有着“窃书不算贼”的古训的文化氛围中, 在一个作为创新生力军的知识分子仍有相当一部分不把买盗版书、看盗版碟、用盗版软件当回事的社会环境中,要做到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难度很大。因此,要下重手,对那些以剽窃知识产权发不义之财者依法予以严惩,以儆效尤;要施援手,被侵权的企业“捉贼”需要专业的技术和法律支持,政府在这方面要有更多作为。

    二是加大诚信体系建设的力度。信用是任何市场交易的基础,也是技术创新的基础。我国从2001年开始了个人信用制度建设试点,但进展较缓慢。信用体系的建设,关键是要解决“作恶成本太低”的问题。因此,应由政府主导,协调银行、工商、税务、法院等各方力量, 打破部门壁垒,尽快建立起一个权威的、完整的、既严格管理又便于查询的、覆盖所有企业和公民的“信用档案”,这个档案将伴随企业和个人“一辈子”,所有重大违法违信行为都将记录在案,不守信者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为此“埋单”。当每一个人和企业都十分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甚至视信用为生命的时候,我国的创新环境将有一个全新的改观。

    三是改善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管理方式。首先要科学界定政府在推动技术创新中的角色和地位。政府的职能和工作形态使得政府官员无法对高新技术一贯保有极高的敏感度,政府对某一企业某一项技术创新的推动可能就会对其他创新和技术产生“挤出效应”,故此,政府应主导营造创新环境,而企业作为主体投入创新活动。在具体操作上,政府应该尽量避免对企业具体创新项目的立项审批和资金扶持,而是通过制定政策、优化环境等对创新型企业进行普适性扶持,使企业的创新活动不再围着“市长”转,而是围着“市场”转。[page]

      (三)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培育机制

    “创新得从娃娃抓起”。中国的基础教育体制必须做相应变革。改革的方向应是:首先,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议在公立学校中逐步真正取消重点学校、重点班,促进教育资源的均匀、公平分布,这既符合社会公平的原则,又可有效延缓“冲锋号”的吹响,还孩子一个有游戏、神话和幻想的童年和少年,让孩子多保留一份求知的欲望和创造的天性,让孩子有更多的机会培养动手能力。其次,在跨入高等教育之门的时候,除了给高分数者以通行外,也给那些在某方面有突出专长的学生(如当年的钱钟书、华罗庚),留一个小小的通道。有一则笑话,讲的是动物界举行“跑步、游泳、飞翔”三项全能比赛,结果豹子、老鹰纷纷出局,鸭子脱颖而出,成为冠军。我们的教育既要造就一批“陆海空”全能型的鸭子,也要让豹子、老鹰等专才脱颖而出。2009年北大试行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在高等教育方面,一是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办学并强化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以斯坦福大学为例,其办学宗旨十分明了:“使每一个学生都能掌握一门谋生的技能”。学校鼓励教职员工到企业做技术顾问,鼓励学生到企业实习和兼职,同时学校开放研究生课堂,允许企业的科技人员在职进行学习,将最新的研究成果引入到企业之中。这一机制使得整个硅谷成为了斯坦福大学技术前沿研究的实验室,斯坦福大学则成为了硅谷技术和人才基地,学生的创新兴趣和创新潜能被大大激发。硅谷许多划时代的信息技术公司的创办人都来自斯坦福。一半以上的硅谷产品是由与斯坦福大学有关的企业(即斯坦福的师生和校友创办的企业)研发出来的。二是鼓励学生以各种方式创业。斯坦福大学有一个说法:一个学生所以大学读到毕业,还接着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是因为在此之前他还没有什么重要的实用性技术创新。有不少创新能力突出的学生,往往是有了创业机会就中途辍学。三是鼓励形成“乐于弘扬个性、勇于尝试新事物、敢于冒险和尊重失败”的文化氛围。创新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一个永远循规蹈矩的人是难以有所创新的。尊重失败是创新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硅谷的科技型创业企业能够存活3―5年的大约20%,存活10年以上的只有10%。但失败是最好的老师,在此基础上,Google、Yahoo等一批引领时代的巨人级企业诞生了。

    除了学校教育体制改革以外,现有在职的科研、技术和生产人员同样需要加大在职技术培训力度,政府要整合各种资源,包括研究机构、学校、协会、国外机构等,帮助企业运用社会资源开展培训,并将“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税前全额扣除”的政策扩大到所有高新技术企业。

       (四)完善技术创新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国有大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阵地。现有的以当期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评价体系助长了普遍存在的短期行为(如削减研发经费等),大大削弱了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因此,必须在考核体系中增加“创新能力”这一维度,引入创新价值链、产品生命周期等战略管理手段进行指标设计。同时,在管理者的薪酬体系中,要尽快推行期权激励,使管理者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相连,并相应调整税法,对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行权时准予税前扣除。

    我国的科研院所和高校聚集了一大批优秀的科研人员,但只有很少的研究成果能真正形成推动“中国创造”的创新成果,其主要原因是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存在偏差。改进的方向:一是绩效考核不能简单的以SCI、EI等重要索引收录的“论文”和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为评价标准,要加大技术创新成果原创性及其潜在和现实经济效益在考核中的权重,建立更为科学的评价标准。二是考核的周期要长一些,不能季季考、年年考。一个科技人员一辈子能出几项重大的技术创新成果已属不易,谁能月月有创新,年年有发明?只有摆脱了急功近利的考核方式,科技人员才能真正潜下心来搞点有分量的发明创造。三是在明晰科技人员和科研单位分配方式的基础上,旗帜鲜明地鼓励科技人员以其创新成果在企业中占有股份、获取收益。对科研单位及个人因技术转让或技术成果产业化所获收益给予适当税收优惠。

    需要强调的是,科学的产品质量评价和监督机制亦是激励创新的最有效的抓手之一。一方面,抓质量本身就是抓创新,因为任何一项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都是每一位生产经营者和服务者精益求精、不断改进的结果,其间必然凝聚了诸多创新的火花。同时,抓质量又是对技术创新最大的保护和最好的激励。在近年来频发的诸多重大质量事件中,如三聚氰胺事件、苏丹红事件……人们见识到了一系列令人匪夷所思的“另类创新”,姑且称之为“负向创新”。“负向创新”是长在 “中国制造”身上的毒瘤,不仅大大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形象,还因其“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会扼杀真正的创新,扭曲国民的创造能力,会使“中国制造”陷入 “质次、价低”——“价低、质次”的怪圈而难以自拔。因此,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力度来抓质量监管。对有关质量事件的处理,不仅要对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严惩,而且要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质量监管人员严加问责,使监管者切实担负起监管的责任来。同时,要高度重视技术标准的导向作用,通过科学的标准制定,对创新产品的特性加以干预,鼓励企业进行消化吸收创新、集成创新、原始创新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并促使企业的技术创新朝着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如节能、降耗、低碳等方向发展。只有把质量的指挥棒高高举起,才能有效激励每一位生产经营者专注于正向的创新。只有这样,“中国创造”才能在品质优良的“中国制造”的基础上脱颖而出。

    总之,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的道路有多远,取决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完善的进度有多快。只有真正解决了创新人才如何培养、创新资金哪里来、创新的市场环境如何优化、创新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如何完善等诸多关键问题,才能形成“人人是创新之人,处处是创新之地,时时是创新之时”的生动局面, 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才会有质的提升,走向“中国创造”的道路也就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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