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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的汽车主动安全技术

发布时间:2020-06-29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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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汽车诞生和发展的百余年来,汽车安全一直受到汽车制造企业、汽车消费者以及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和关注。在汽车工业发达的国家中,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不断投入到汽车安全性的研究领域,并制定了大量相关的汽车安全性标准,如国际标准(ISO)欧共体标准(ECE)、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标准(EEC)以及各个国家标准(其中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及日本的汽车安保基准颇具影响)。
尽管世界各地的安全标准千差万别,但由于汽车工业的国际化特征,汽车大国之间通过双边及多边的合作不断对汽车安全标准、法规加以协调、整合,使该领域的国家边界日益模糊。经过近几十年,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的发展,未来汽车安全的新概念已大致形成。
从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尽管被动安全技术可以有效地减轻事故灾害,但主动安全技术更为重要,它可以避免人员及车辆的损伤,尤其是可以避免事后由于交通堵塞引起的可观的间接经济损失,可谓防患于未然。

2.发展动因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全世界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估计超过50万人,伤1000万人,而我国则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最严重的国家。严峻的现实使人们不能不正视汽车安全性问题。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提高汽车安全性就是增加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消费者利益的角度看,提高汽车安全性就是强化对人的生命和财产的保障;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提高汽车安全性就是稳定社会、保证经济繁荣的重要举措。
进入90年代以来,无论是汽车消费者还是政府管理者都对未来汽车的安全性的期望值愈来愈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者和政府管理者的这种心态是合理的,也是必然的。这种趋势很快体现在各国的汽车安全法规上,汽车安全法规经过不断修订和追加,变得越来越严格和完善了。先是美国由运输部和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制定和监督实施的FMVSS法规使事故死亡人数减少20%。随后,欧共体、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也相应公布了自己的法规,它们大多参照FMVSS和ECE进行修改和补充,且强制性越来越严格。我国继1989年制定的GB/T11551-89“汽车乘员碰撞保护”、GB/11557-89“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GB/11553-89“汽车正面碰撞时对燃油泄漏的规定”后,汽车碰撞安全法规系统也已呼之欲出,政府管理部门的法规使汽车企业不能不在汽车安全性上做出迅速而有力的回应。
另一方面,汽车工业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典型的集团化、世界化产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背景下,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大汽车企业都在力求提高产品性能、占领技术制高点、适应国际化的多元化需求、积极开拓和占据国际市场。汽车安全性也自然成为各国工业支柱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传统的针对冲撞后的乘员保护的技术和措施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代交通对汽车安全性的要求,把以冲撞安全为核心的传统汽车被动安全技术发展为以预防为核心的现代汽车主动安全技术已成为现代交通的迫切要求,而以先进的电子、通讯及信息技术在汽车上的应用为特征的新一轮汽车技术革命恰恰为此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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